滨州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服务承诺
为构建高效法制、公正公开的政务环境,树立良好工作形象,全面推进我市无线电管理工作,切实做到“频率资源、台站设置、电波秩序”管理科学、扎实、有效,特此向社会各界公开承诺: 1、严格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》、《山东省无线电管理条例》和《行政许可法》规定的权限审批、管理无线电台(站),坚持依法行政、依法办事,坚持公正、公开、公平的办事原则。 2、坚持首问负责制、限时办结制和不作为责任追究制。受理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,凡设置无线电台(站)手续、资料合法齐全的 20 天内完成审批手续,需报省审批的台(站)10天内送达,对注销、检测的台(站)10天内办完;电磁环境测试15天办完。 3、坚持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。规范执法行为,强化执法监督。工作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有超越职权、违反程序、办事不公、行为不当等执法过错行为的,经查实后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。 4、坚持文明廉洁办事。对前来办理设台手续的用户做到:一起立、二让座、三倒水、四介绍、五办事、六送客。对遇到群众投诉或业务咨询时,做到语言文明,待人礼貌,服务热情,应答及时,办事公正。 5、切实履行承诺,保证服务对象满意率达 95% 以上,不准降低服务标准和无故违诺。如有违诺举报,一经查实,则根据情节对当事人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,对情节严重、影响较坏的,对当事人给予一定的纪律处分。 以上是滨州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服务承诺,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。 地址:滨州市黄河四路301号 邮编:256600 业务咨询电话:0543-3180509 业务投诉电话:0543-3180509 干扰申诉电话:0543-3180589 网址: 电子邮箱: WWW.BZGLC@163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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